早安武汉丨超市、餐饮消费券来了!过年就能用“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活动自2024年2月13日(大年初四)开始,初步安排两轮若干批次发放。
第一轮第一批次消费券于2月13日(大年初四)10:00至2月19日(大年初十)24:00投放使用,
第一轮消费券发放资金用完即止,第二轮消费券的投放使用时间将适时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一)领取方式。活动期间半岛,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发放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发放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超、餐饮两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 每人每批次在单个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二)使用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 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三)使用时间。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 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2月13日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月19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发放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四)使用场景。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发放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 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
商超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五)核销要求。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 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时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100元及以上。
(六)资金退还。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抢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发放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七)叠加活动。“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 可与发放服务平台及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鼓励发放服务平台企业同期投入一定数量自有资金配发平台优惠券;同时,发放服务平台企业应动员鼓励入驻商户同期配发商户优惠券,叠加放大此次消费券活动优惠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共同拉动消费的杠杆作用。
● 武汉330位爱心市民累计捐献全血57400毫升,以“一臂之力”助力万家团圆。详见
● 预计直至今天上午,除十堰、神农架外,湖北省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局部小于100米的雾,请注意防范。
(长江日报出品 来源:长江日报、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封面设计:王语哲 制作 :朱晨颖 运营:章胜 尚冰)